奚清楷接过付明浩手里的东西,干脆地一掰,将断成两节的验孕棒扔进了一米外的垃圾箱里,头也不回地走了。
早知道他这人的脾性,但为什么,还是忍不住。
付明浩咬了咬后槽牙,才勉强收回心里汹涌滔天的情绪。
奚清楷显然不在乎。
但付明浩知道,两条杠的主人是谁。
她的名字是他故乡开得最盛的花,到了季节开得是漫天遍野。
那是付明浩离开家乡前喜欢过的一个人,对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奚清楷是南方人,斯文高挑,偏瘦。
他近视,一只两百度,一只一百五十度,却不常戴眼镜。睫羽很长,眼睛总是带着温淡的笑意。
是有钱的人,绅士风度,家教极佳的男人,最优秀的一点,是他还未成家。
这是故樱知道的全部。
还有,是她在盛时午夜兼职时,第一个翻她台的人。
后来大概每过几周,只要他来盛时,除了跟旧友老板娘打招呼,多半会来找她,在她指名了自己不过夜不的前提下,他依然出手阔绰。而且都说男人是石头做的,她却鲜少见到一个人这样克制而通透。到后来,她想通了后,曾经红着脸想要献出自己,他却常在最后一刻推开她。
故樱失望,但也仅此而已。毕竟他也确实是个难得一见的人,他把她当人看。
平心而论,奚清楷除了不谈他自己,话有些少外,都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地方。
她差点爱上他,但知道绝无可能,只能早早掐了这念想。后来故樱决定半隐退了,半个月后交了个男朋友,一不小心怀了孕,她既不敢让父母知道,也不想让懵懂的男友为难,生怕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夭折了一急之下竟找了奚清楷,他们在他办公室谈了十分钟。
奚清楷后来出了钱,找手下陪她去了医院,从此后也就断了联系。
他再没去过盛时。
故樱没太在意,她不再固守原先的准则,因为缺钱,跟男友也分了手,后来跟过两个老板,虽然他们有家室,但只限于肉体关系,她也不太在乎。故樱借此机会攒了不少钱,从盛时慢慢退出后,也开始了新生活,只把这段记忆当成一段值得回顾的邂逅。
怎么都没想到,几个月后再遇到,他会毫不留情地推翻所有他曾留下的印象。
故樱从申城每半个月飞回临安老家一次,把攒下来的钱带给她妈补贴家用,忙的话帮家里看两天店,这半年来她们一直在努力和劝拆迁的开发商的人周旋,家里不敢缺人。
但是那晚上故樱回去,店被要债的人砸了,她妈妈受了伤,还在死命护着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
对方是专业讨债的,站在边缘踢了一脚东倒西歪的货架,嘿嘿一笑,目光阴冷。
“五十二万,我上周就说了只给你三天,现在六天了,徐姐,你既然没有钱,那你给我个手指,我也好回去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