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行当里,她算得上极为标准的‘成功人士’了——多数女人都活不到嫁人。
“日安,两位先生。”
匆匆而来,女人只用软布包了脑袋,身上套了一件深蓝色的长裙,披着色调相符的小斗篷。
她上了年纪,脸上皱纹不少。
倒是脊背笔直,行礼与谈吐像模像样。
让金斯莱挑不出什么错处的像模像样。
“日安。”
罗兰稍稍欠身:“我想露比小姐已经讲过,女士。我不问您的名字,也不打听您不愿说的——和我们聊聊吉姆·沃克,然后,对此守口如瓶。”
“您就能从房间里带走适量的金镑。”
这女人比身边的姑娘要精明,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
“我第一次见到吉姆·沃克是十年前,先生们。非要准确,大概在十年前的冬天。”
她接过露比递来的水杯,轻声道谢。
“他血淋淋的,又黑黢黢的,一个人在大雪里走,几乎要活不成。”
金斯莱打断:“血淋淋?黑黢黢?”
“是啊,先生。他身上都是油渍污渍,衣不蔽体。瘸着腿,每一步都流出血。”
侦探追问:“你是说,你们第一次见面,他就少了一条腿?”
“准确说,是一只脚,”女士配合地弯下腰,露出自己的脚踝,用食指在脚腕上划了一道:“从这里开始,先生。从这里开始,就没有了。”
那不叫腿。
应该说,失去了一只脚。
“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讲。换了条木的,活灵活现的,了大价钱——但当时就我观察,那里的切痕十分平整,仿佛最快最利的刀片,一下子砍断。”
女人强忍着作呕,回忆起当年的往事。
“…切口平整,可又神奇的没有让他立刻死去——先生,我从前给医生帮过忙,很清楚人是怎么一回事。倘若用刀砍掉脚,人会流血而死的。”
她简单给两人解释了一句。
“但他没有?”
“但他没有,先生。”女人点头。
她说,吉姆·沃克丢了脚的地方确实流血,可又不像被砍下来似的,鲜血一下子喷出来——只是淅淅沥沥,被鹅卵石调皮堵塞的溪流一样。
“…他就这样拖着,用一块长木头作拐杖,断断续续地拖着血痕,敲开了我的家门。”
女人停顿了一下。
“至今为止,先生,我都不后悔救了他。小沃克没有做过坏事,哪怕人越来越油滑——如果可能,谁不愿意好好活着呢?”
她的眼睛终于从软布兜帽中露了出来。
没有杂质的深蓝色。
里面流淌着悲怆与哀伤。
“抱歉。”
她短促吐出气音,揉了揉脸,迅速调整好情绪。
“…我为他包扎伤口,又喂了些粥,让他在家里住了三个月。先生,就这么多——哦,他本来该做个水手的。”
金斯莱眯了眯眼:“您说什么。”
女人唉声叹气:“那时才多大呢?十三岁,十四岁,十五岁?他瘦的不像样,眼睛却亮晶晶的,问我——女士啊,倘若地上有个怕水的怪物,谁能制服它?”
“我告诉他,既然怕水,那么,水手就是最勇敢的英雄了。”
金斯莱默默看向罗兰。
还说不是你的任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