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在见到谭文彬时,终于可以彻底抛去。
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胳膊,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她要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并不是自己的梦。
谭文彬一只手搂着她肩膀,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才会意识到,伴侣能做到这一点,到底有多难,又有多可贵。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还有人,压根就不敢去试探。
对谭文彬来说,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会因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
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带着金属挂坠,头发束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
这形象,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
林书友看着她,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
不是说,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
这……哪里像了?
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但这种气质,
并不是他所喜欢的,毕竟阿友骨子里,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
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甚至愿意表示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
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
确实挺帅气的,往那儿一站,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
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
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体也应该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
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
谭文彬:“云云,介绍一下?”
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红着眼眶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琳琳,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
谭文彬纠正道:“未婚夫,已经见过家长的。”
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继续介绍道:“这是林书友,彬彬的好朋友,老家福建的。”
谭文彬:“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
周云云:“陈琳,大我一届的学姐,老家温州的。”
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
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给林书友拔了一根。
林书友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烟。
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
精美的火机,“咔嚓”一声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一气呵成。
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
沉默的不仅是阿友,还有童子。
先前坐桥上等待时,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乩童做思想工作。
等见到真人后,童子也闭嘴了。
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凑到林书友嘴边,帮他点燃。
“你不抽烟的吧?”
林书友点点头:“以前抽,后来彬哥叫我戒了。”
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笑着道:“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抽什么烟啊。”
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耸了耸肩:“这头发染得,很潮。”
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
“彬彬,你的头发……”
谭文彬:“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你瞅瞅,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
周云云:“不好看,显得老了。”
谭文彬:“那就说明有效果了,放心,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我图便宜,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
走,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石南这里店少,咱去石港吃去。
陈同学,要不我来开车?”
陈琳点点头,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
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坐上驾驶位,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防止她碰头。
周云云:“阿友,你也太客气了。”
林书友笑了笑,然后也坐到后排,上车前把烟掐了。
可坐进去后,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显然,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
车子发动,陈琳开口问道:“谭同学,你是怎么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要不是我开车,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
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高中时的班长大人,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这多经典啊,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