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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长夜

谢爱莲闻言,长出了一口气,将秦慕玉从地上扶了起来,假嗔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我女儿这么聪明,如此小事,日后只要自己拿主意就好,不必来询问我……”</p>

——从这件事上其实就能看出来,哪怕谢爱莲已经是北魏中,十分难得的、思想和周围人不太一样的“异类”了,在家族传承的事上,她的思想里还是带着“子女应该跟随父亲的姓氏”的思想钢印的。</p>

所以在她看来,“我的女儿是个知恩图报的懂事的孩子”这件事,比起“我的女儿想要跟我姓谢”一事相比,明显前者更为重要一些,因为后者是按照现在的魏国社会风气和习俗,绝对办不到的事情,说一句“匪夷所思”都不过分:</p>

虽然她和秦越已经离婚了,但是这个女儿毕竟是他的孩子,所以跟他姓“秦”也没什么。</p>

正因如此,谢爱莲才会在秦慕玉对秦越口出狂言、叫他“小子”的时候,差点一口茶水喷出来当场破功:</p>

那可是你的父亲,你对他就这么不客气真的不要紧吗?!我儿,为娘真的很担心老天会看不过去你的狂妄发言,突然让雷公电母来降下一道雷把你给劈焦了!!</p>

只可惜谢爱莲没能将自己内心的这番猜测告诉秦慕玉,也失去了她得知这个能把人震撼得更加外焦里嫩的八卦消息的机会:</p>

老天才没空管这种闲事呢,毕竟现在三十三重天上的实际掌权者,是主张提高人间女性地位的瑶池王母;而“子女跟随母亲姓氏”一事,明显有助于提高女性地位,甚至都已经在南方的茜香国推行开来了,所以瑶池王母才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让雷公电母去对自家代行者的白水素女劈天雷。</p>

但秦慕玉的思考方式和谢爱莲的完全不同,因为在三十三重天上,奉行的是“实力至上”的原则,如果有一对夫妇孕育了后裔,那么这个后裔的姓氏就要跟随实力更强的一方。</p>

——至于云华三公主和杨天佑结合后生下杨戬的情况,纯属特例。</p>

杨戬能够随父姓,实在是因为云华三公主太喜欢杨天佑了,但是又不想在杨天佑死后去地府找他的灵魂,好让两人生生世世在一起,那也太麻烦了,所以这才给了他这个凡人也能传承姓氏的殊荣。</p>

等百年后杨天佑一死,云华三公主就飞快回到天上去了,把所有胆敢为她下凡、嫁给凡人、让儿子冠了更弱的凡人姓氏的这些事而大肆嘲笑她的人揍了一遍,成功挽回了声望,这才让清源妙道真君成为了天界少有的,继承了双亲中更弱一方的姓氏的特例。</p>

因此,这样一件在谢爱莲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在秦慕玉的眼中就有着非凡的意义:</p>

在这对夫妇中,谁能够让秦慕玉冠上姓氏,谁的地位就更高,实力就更强。</p>

很明显,按照眼下的情况来看,被扫地出门、净身出户的秦越,除去他自以为很了不起的性别之外,半点能拿来和谢爱莲比较的东西也没有。</p>

因此秦慕玉先是耐心地给谢爱莲解释了好一番天界的规矩后,成功用这套全新的体系把她给震撼了个回神不能:</p>

……怎会如此!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哦不对,他们自己就是天界的仙人啊,这……这么一想的话,也不是不可以……</p>

秦慕玉看自己在人间的生母神色有所变动,心知自己这番话可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便又道:</p>

“而且除此之外,便是不谈‘强者为尊’的天界规矩,我心中也是十分敬重母亲的。”</p>

“既然我的父亲不需要我,那么日后,便是我和母亲一同生活了,我会努力求学,考取官职,照顾母亲;但与此同时,因为我敬重母亲的才学和品质,所以我不会像那家伙一样,只顾得上自己在外面打拼,却把所有的家事都扔给母亲,消耗母亲的精力。”</p>

“日后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这件事和我们母女二人有关,我就一定不会瞒着母亲。”</p>

谢爱莲闻言,只觉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担忧:</p>

欢喜的是,她的女儿是个如此贴心的、知恩图报的人,看来梦中的没有秦越掺和进来,她们母女两人也能幸福生活的未来,可以在现实中重演第二遍;而且这次不是她单方面照顾秦慕玉了,是两人互相照顾互相帮扶,一定能过得比之前更好。</p>

担忧的是,再怎么说,秦越也是她在人间的生父,如果她真的要对秦越动手,先不说这事传出去会不会让秦慕玉落一个“不孝”的大罪,只怕她遭了天谴,那就麻烦了!</p>

于是她连连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把心中的复杂情绪压下去——看哪,秦越,连我的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女儿,都比你了解我,我虽然看起来温柔和顺,却不是真正能被困在后宅里的人——将秦慕玉从地上扶了起来:</p>

“阿玉真是个有见识的聪明姑娘,既如此,便依你所言。”</p>

于是那匹葡萄紫的锦缎,果然如秦慕玉所要求的那样,被做成了一件男装。</p>

她本来就身形高挑,用现代的衡量标准来看,大概是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女孩子,哪怕不用像对自己的身高特别在意的那些虚荣男人一样,穿厚底鞋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威风一点,也是个很唬人的身高了。</p>

与此同时,谢爱莲回想着这十几年来的经历,挥笔写就了一封和离书,随即又派人去铁匠铺里加钱下单,用五十两黄金从乐得嘴都合不拢的铁匠手中,加急打造了一把精钢长枪出来。</p>

就这样,身穿紫衣、腰佩谢家玉佩的秦慕玉,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手促成秦越和谢爱莲成功和离的神秘紫衣人:</p>

秦越看那块布料和那块玉佩眼熟,仿佛在妻子的财物中看到过,不是因为相似,而是因为这些东西的确就是谢爱莲的私产,只不过眼下被她送给了自己的小女儿而已。</p>

而明明数日前才刚刚生产完的谢爱莲,也不该这么快就能精气十足地下地,按常理来说,她现在还应该躺在床上排产后恶露呢;可见秦越的“深情”,的确只是表面上的功夫,半点都不走心。</p>

只可惜秦越在这三天里,一次都没有回过家,再加上谢爱莲将家中操持得极好,半点消息也没有传出来,这才让他对自己女儿的不凡之处一无所知;而正是在这份无知的推动下,他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决定。</p>

不得不说秦越虽然有点脑子,但是不多,尤其在这件事上,甚至充满了古人因为不便长途跋涉而特有的、清澈的愚蠢:</p>

我在这个城市惹不起你,那我去别的地方,一边赚钱一边再把你的名声败坏下来,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回来总可以了吧?</p>

等那个时候,你的名声也坏了,我也有钱了,我再来娶你,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就算你不答应我,为了让自家的女性有个好名声,谢家也会让你答应我的。</p>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真的很不错,但凡是个没什么特殊能力的普通女性,肯定就要被如此阴毒的手段更坑到了。</p>

只可惜他要面对的,是秦慕玉;而拥有如此“不凡之处”的秦慕玉如果是个男孩,或许真的会让他忌惮一下,可女孩?算了吧,这对孤儿寡母能活下来就不错了。</p>

于是当晚,在秦越驾车前往临县——自从被谢爱莲赶出谢家,净身出户后,他连买马车的这点钱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父母塞给他的,这点钱连个车夫都雇不起,因此在和谢爱莲和离后,当晚也一并失去了所有仆人的他只能委屈自己来驾车了——试图改头换面砍号重来的当口,原本好好赶路的马突然受了惊,完全不听秦越使唤地撒着欢儿往悬崖那边奔去了。</p>

秦越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拉扯缰绳,都不能让这些仿佛吃错了药一样的马停下来,大惊失色之下,他当场就想从马车上跳下,毕竟在地上摔得遍体鳞伤,也比在崖底摔得七零八落来得好。</p>

然而秦越的行动并没能成功。</p>

因为就在他险些要成功爬下去的时候,不知是意外,还是真的他命数该绝于此,这几头疯了也似的马就像是没长眼似的,钻进了一片荆棘中。</p>

这荆棘生长在悬崖边上,没什么丰厚的土壤扎根,只能将根部往石头缝里努力延伸;也正因如此,这些荆棘的刺,比它们那些生长在别的地方的同类们更加尖锐、更加容易伤人。</p>

在马匹狂奔过荆棘丛的时候,无数枝条上林立的刺一瞬间深深扎入正准备往下跳的秦越身上,在他裸露在外面的四肢上划过长长的血迹,瞬间就把一具儒雅的皮囊变得血淋淋的,到处都是皮肉外翻的伤口。</p>

秦越哪里是个能吃苦的人呢?</p>

毕竟他从小,就是作为“秦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被供着,金尊玉贵地长大的,秦家虽然比不得世家珍贵,但也尽可能给了他良好的成长条件;等后来秦越和谢爱莲结了婚,就更像是老鼠掉进蜜罐子里,半点物质上的苦和身体上的痛都没吃过。</p>

因此,这神来一笔的荆棘丛,当即就把两腿剧痛的秦越给逼得下意识往回缩了缩;结果这一缩过后,马匹也在荆棘丛里吃了痛,狂奔的速度愈发快了,让秦越再也没有了跳车逃脱的机会——</p>

在一声凄厉的惨叫过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晚,有一辆发狂的马车栽下山崖,埋葬了一个空有野心却没有实力、十分会读书却半点不会做实事的,眼高手低的男人。</p>

在秦越死不瞑目地摔下悬崖,在崖底嶙峋乱石上摔了个稀巴烂的同时,有三方人马正在为了得知他的死讯、见到他的尸体而分头行动;只不过这三方人马的目的完全不一样,可以说是完全各干各的。</p>

第一方人马是秦慕玉本人。</p>

秦越的马突然发疯,就是他的孝顺好女儿秦慕玉下的黑手;而就算秦慕玉不出手,按照秦越的命数,他今晚都得出城,同时会在出城的路上遇到一次抢劫。</p>

只不过劫匪们在认出了秦越的身份后,就犯了难:</p>

介于谢爱莲的护夫深情人尽皆知,而且两人决裂的消息还没有传出来,他们要是真的把秦越害了,就等于在同时挑衅官府和世家。</p>

因此这帮人再三思量之下,只是抢走了秦越的车辆,杀死了他的马匹,把他赶去了临县而已。</p>

而正是途中的这个小插曲,让秦越在梦中得以营造出了“自己已经身死”的假象,把谢爱莲给骗了十多年;等秦慕玉需要一位良师的时候,他才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与姓名,一边散布着对谢爱莲不利的流言,一边装作“在外打拼多年后衣锦还乡”的样子,回来准备再次接手谢爱莲的家业,还有一个现成的、能够被拿来和亲和送礼的女儿。</p>

只不过现在,他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p>

秦越想卖女求荣,没成功后就转向了另一个极端,觉得妻子的不恭敬和醒悟,全都是因为生了这个晦气的赔钱货,因此想要把秦慕玉给淹死;而这边秦慕玉的想法就更直接了,与其留着你的命让你在十几年后卷土重来,不如我今天就在这里心狠手辣、大义灭亲、斩草除根:</p>

实在是“父慈女孝”,“相亲相爱的一家人”。</p>

等那道凄惨的、绝望的声音彻底消失在崖底之后,身穿紫衣的女子从悬崖边的大树上探出头去,从上方往下张望了半晌,在确定秦越已经摔死了、死得不能再透了之后,才拎着个口袋纵起轻功爬下去收尸,同时对被迫跟这种人渣死在一起的马们致以了深切的同情:</p>

对不住,但我看了一下,你们本来也就该在今晚没命的……虽然我横插一脚很不厚道,但为了保护我的母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所以为了补偿诸位,我来给你们收尸了。</p>

——是的没错,秦慕玉才没有那么好心,要给秦越收尸呢,她只是在可怜这些被自己在屁股上打了好几石子才发狂,却又不能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去地府,只能和秦越一起过去的倒霉的马儿们。</p>

她小心翼翼地躲开秦越的尸体,很难说她的这个动作是为了让日后前来验尸的仵作不至于从留下的这些蛛丝马迹查到她,还是单纯觉得秦越这个软饭硬吃、死要面子、自诩深情的男人实在太恶心了,亦或者两者皆有。</p>

总之,秦慕玉在收拾崖底的一片狼藉的时候,只觉越收拾越绝望,越收拾越痛苦;要是考虑一下她这具身体的真实年龄的话,她的痛苦实在太有根据了,有理有据得让人无法反驳:</p>

秦君!你怎么还不来啊秦君,我做梦都在想你,日里夜里想的都是你!</p>

我一个刚生下来四天的小孩子,眼下不光要帮我爹娘和离,还要把这个拖后腿的男人送去地狱……这不是小孩子应该干的事情,我需要一些健康的娱乐活动!比如说痴梦仙姑驰名天界的话本子!</p>

秦君,你听到我在冥冥虚空里的呼唤了吗?我知道你肯定会过来看我,你要是来的话,千万带点好看的东西给我!</p>

第二方对秦越同样报以高度注意的人马,就是在正常的时间线上,应该在他出城时抢劫了他的那帮劫匪。</p>

只不过眼下,这帮人的装备里里外外都被换了一遍,真个是鸟枪换炮:</p>

什么精钢精铁的刀枪剑戟全都有,不过持有这些东西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因为能够拿到这种专用的武器的,只有世家;为了在提高战斗力的同时掩盖为他们提供这些武器的人的身份,不少人的手中举着的,其实还是打造得更结实了的农具,甚至还有人举着一把钢叉,颇有点小学语文课本上闰土刺猹的几分神韵。</p>

然而这第二帮人马都在城门口等了半个晚上,天都亮了,也没能见到秦越出城,他们只能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到山寨中,让人把之前拿到的定金退还给那位神秘人士,就说“办事不利,运气不好,没见到那小子”。</p>

结果他们刚往外走了没多远,就看见远处的悬崖附近聚集了一堆人,正在叽叽咕咕地说闲话说个不停,看起来十分热闹,好像昨晚在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大事似的:</p>

“……太惨了……没个全尸……”</p>

“非要这么晚出城……恐怕也是有什么急事……”</p>

“我听说他是得了花柳病,才要偷偷摸摸出城去治病的,怪不得谢夫人要和离……”</p>

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p>

这帮人本以为他们昨晚没能杀死秦越,都拿不到剩下的尾款了;可在他们偷听了半晌这些来看热闹的人的交谈后,才确定这个意外之喜是真的,好一个天降馅饼,去而复返地砸在了他们的头上:</p>

秦越深夜赶路的时候,自己把自己给摔下了悬崖摔死了!</p>

抛开过程不谈,光说这个结果的话,秦越的死亡就是那位神秘人想要的结局,既然如此,他们多多少少也能拿到点尾款吧?</p>

在发现了这一意外情况之后,劫匪们立刻派了个看起来最和气的人,先去悬崖附近看了看状况,在确定死者的确是秦越之后,这才快马加鞭回到内城,想要和雇佣他们的神秘人汇报一下昨晚的状况。</p>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雇佣他们的神秘人根本就不关心秦越是怎么死的,比起罗里吧嗦的过程,他更在意能看得见的结果。这人当场就从怀中掏出个小布口袋,把满满一袋碎金子都给了他们。</p>

当老板支付工资不爽快的时候,会引来被雇佣的人们的极大不满和背后骂街;但如果他付工钱的时候,不仅出手阔绰,还半点都不讲价,这就又会引发新一波的疑惑了。</p>

于是这位劫匪在接过一整袋金子后,先是咬了咬,发现是纯金后,当场就乐得笑出了牙花子,一边呲牙一边把这笔尾款往怀里揣,一边好奇道:</p>

“哎,你和那狗官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你要出这么多钱去刺杀他?”</p>

这个问题一出,此人浑身都僵硬得活像个人形木雕似的,半晌后才沉声回答道:“他于我……有杀妻夺女之恨,此仇不报,誓不为人!”</p>

这个答案哪怕对刀口上舔血的劫匪来说也有点太超前了,惊得这人当场就从椅子上摔了下去:</p>

毕竟从他们手举钢叉时的熟练动作中就能判断出来,这帮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吃这碗饭的。大家从一开始,就都是老实淳朴的农民,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地种,被贪官压迫得活不下去,不得不落草为寇的话,谁会愿意走上这条路呢?</p>

因此,当这位被“过分火辣过分缺德过分畜生”的真相,给震撼得半天都没能找到回家路的劫匪,终于和同伴们汇合之后,他们合计了没多久,就得出了两个结论:</p>

第一,这位神秘人给他们的钱,足够让他们在别的城市买地开店安顿下来了,这种天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还是能不过就不过了的好,他们今天就走人。</p>

第二,秦越真是个畜生啊!!!</p>

先不提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秦越的名声坏到了怎样一个路过的狗都嫌脏耳朵的地步;先把目光放回眼下,就会发现那个雇佣劫匪的人,在从茶馆离开后,七绕八绕了半晌,在确定自己的身后没有“尾巴”,这才从后门回到了谢府。</p>

而这第三方关注着秦越的生死的人马,便是让自己的心腹家丁去雇佣劫匪的谢爱莲本人;就连那个十分缺德的“杀妻夺女”的答案,都是她自己编出来的:</p>

我当事人都不介意了,你只是负责胡说八道而已,介意什么?不要怕,大胆地说吧,反正到最后坏的都是秦越的名声,我们只是无辜的受害者罢了!</p>

而谢爱莲在得到了“秦越没能死在这帮人手中,但却在路上坠崖而死”的消息后,沉吟片刻,便知道秦越的坠崖肯定不简单,估计是让秦慕玉抢了先:</p>

孩子没有出息不太行,但是孩子太出息了也不太行。说真的我儿,我好担心你会被一道天雷给劈回你真正的家里去啊!这种事情你交给我来做就好了嘛,怎么能脏了你的手?</p>

——但做都做了,现在再后悔也无济于事,还是早早想想怎么弥补和收尾来得好。</p>

于是谢爱莲叹了口气,心想,算了,将来要受罚的话,大不了我跟她一起,便挥了挥手让这位心腹家丁离开,去查看那些人在拿了钱之后,是不是真的离开了镇上,同时完善着手下的这封要写给谢家人的信:</p>

“如果一定要在朝廷中扶植起自己的心腹来,那么为什么不选择我呢?”</p>

“我年少时在谢家学堂念书的时候,分明有一身好本事,只不过后来被我的父母劝阻,说‘旁支不可以胜过主家’,我这才从学堂辍学的。”</p>

她这番话说得倒真不假,如果谢家人真的有意转而扶植她的话,只要随便找个人,去问问当年谢爱莲刚进入学堂的成绩,再去问问她的父母,就能得到这样一个惊人的消息:</p>

虽说谢爱莲并没有什么过目不忘、出口成章的本领,但是她却十分擅长算数这门科目,在“男女七岁不能同席”的规矩生效之前,她的计算速度在所有不分性别的同龄学生中一骑绝尘。</p>

也正因如此,她的父母才会在后来,不停告诫谢爱莲要藏拙的同时,把谢爱莲往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的方向去培养,因为她太会算数了。</p>

——可有些鸟儿的翅膀是无法折断的,有些宝石的光芒是无法掩盖的。</p>

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挣扎了十几年的谢爱莲,最终还是成功凭自己的力量,挣脱了来自外界的重重束缚,对着她幼年时曾经无比渴望却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东西,再一次伸出了手。</p>

她所求的,从来就不是什么美衣华服、金银珠宝,而是一个能与她的聪明才智匹配的位置。</p>

她想要坐到一个位置上去,一个能够让所有人不再因为她旁支的身份而看轻她的位置,一个能够让所有人都意识到她的重要性的位置,一个能够让她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觉得自己是在切实活着的位置。</p>

这个位置不会存在于婚姻中,因为绝大多数凡间的男人总是有“家中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的劣根性,妻子对他们来说,无非是个更划算、更好用、更忠诚、更亲密的仆人,除去极少数的“异类”之外,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说,“我的妻子对我来说,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p>

这个位置不会存在于亲戚关系中,谢爱莲已经在做小伏低的几十年里,格外明确地感受到这点了,因为不管她做得再怎么好,她这个旁支女的上面也有“主家”,只要有这种尊卑差压着,她就不可能在家族中,挣到更超然、更尊贵的地位。</p>

那么这个位置,要往哪里寻找呢?有什么地方,只看重能力和成绩,顺便看重一下门楣——只要有个差不多说得过去的出身就行,不用太在乎旁支和主家——这样的位置,想来想去,也只有官场上才能找到了。</p>

想明白这一点后,谢爱莲只觉豁然开朗,同时对世界的本质又认识得更明白了些:</p>

怪不得自古以来,像隔壁茜香国的林氏那样有所作为的女人,都要往上走,因为越往上走风景越好,越往上走权力越大。权力越大,不管对自己来说,还是对千千千千万万同样在往上走的姐妹来说,就更公平;因为哪怕不公平,也能手握权力,创造出公平的环境来。</p>

于是她沉默着在一旁的端砚里润了润笔,又继续写道:</p>

“而且就算你们还是觉得秦越更好,他现在只怕也已经在奈何桥上喝汤了,他是不可能从地底下爬上来再给你们干活的。”</p>

“就算他能爬上来,介于他七零八落、四肢残缺的死相,还有他死后已经被传得漫天飞了的流言,估计也得被判个‘容貌不端、品性不正’,不能继续做官。”</p>

“既如此,考虑一下我吧。”</p>

鲜红的火漆在烛光的炙烤下一点点软化下来,封住了信口,一个刻在花团锦簇纹样中的,古老的大篆“谢”字家徽,成为了这封信最后一道保密措施,随即这封短短的信就又被卷了起来,塞入了在鸽房中等待多时的信鸽脚上的竹筒里。</p>

在八月十六的夜晚,有一只信鸽从於潜起飞,跨越了千山万水,向着京城的方向振翅飞去。</p>

那一抹白羽从於潜上方掠过的时候,月色正皎洁,星光正烂漫,便是无穷的长夜,也要被这点明快的颜色,给装点得有些亮起来的错觉。</p>

数日后,这只饱受训练的信鸽,终于抵达了京城。</p>

只不过以往的信鸽里寄托着的,都是谢爱莲向家人们报平安的家书。</p>

她那时尚且认为秦越是个天底下顶顶难得的好男人,因此哪怕一家子的琐事都压在她肩膀上,秦越还不愿意让她得知外面官场上的事情,美其名曰“保护夫人,不能让夫人再为外事烦心”,谢爱莲为着这点甜头,也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p>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p>

这份信里寄托着的,再也不是什么“我过得很好很幸福”的平安吉祥话,而是一封血淋淋的夺权声明书。</p>

谢爱莲对自家的这套规矩真的太明白了:</p>

如果她一直都只是个温婉贤淑的旁支女,那么等待着她的,就的确只有联姻这条路。</p>

但如果她有身为仙人的小女儿作靠山,让谢家人轻易不好动她;同时又能够展现出自己“杀夫夺权”的魄力和手腕,那么谢家人就的确会转过来考虑一下她。</p>

女官的官职再低,也是个官身,是一条正儿八经的通往权力的道路,谁会嫌自己在这条路上的帮手多呢?</p>

谢家之前选择扶持秦越,是因为他是前途无量的状元;但现在据谢爱莲所说,他已经死得透透的了,拼都拼不回来,既如此,为什么还要用自家的这样一位有魄力的贵女,去赌一位还不知道未来会如何的男人的前途?</p>

——连状元都被按在於潜这么个小地方十几年没能升迁,对比之下,果然还是能杀人杀得干脆利落的谢爱莲更有潜力、有价值!</p>

然而正在这信鸽准备沿着熟悉的路飞去谢家的时候,一只朱红色的羽箭破空而来,精准地给穿过了这只鸽子的侧翅,形成了一个“能阻碍行动但是不会太过致命”的伤口,真个是好箭法,好准头。</p>

这只鸽子惊慌失措地扑棱着翅膀,一路跌跌撞撞落下去后,还没等到它接触到地面,就被一只修长有力的手给捡了起来。</p>

这只手留着纤长的、被凤仙花染得嫣红的指甲,套着珍贵的错金镶玉红玛瑙甲套,腕间更是佩戴着重重细玉镯,只轻轻一动,便能听见这些价值千金的首饰互相撞击之下发出的泠泠声响。</p>

若只从表面上来看,这样的一只手,完全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对稼穑之事更是一窍不通的世家贵女才会有的;但如果再细细看一下,就会发现这只手上格外不对劲的地方:</p>

和柔弱无骨的贵族女郎们不同,这只手的手心和指腹上都残留着一层薄茧,只有长期骑马、手握缰绳和马刀的手,才会留下杀伐气息如此重的痕迹。</p>

即便她留了看似不方便活动的长甲,但细细看去,就会发现这些指甲全都是被打磨得极薄的玉片,镶嵌在甲套上的;只要这只手的主人想,她随时随地都能摘下这些累赘,如同以往那般投入到战场中去——</p>

也就是说,这是一只虽然美丽,但是细细看来,却的确能杀人的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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